用途理論
Jobs to Be Done
他不是在教銷售。他處理的是資料結構的問題:市場資料看的是人,購買決定發生在情境,這兩件事對不起來。
他是從用途理論內部反對克里斯汀生(Clayton Christensen)的人,不是外行的批評。攻擊點很具體:指認出來的那個「任務」其實是情境。
他講出了這個案例的結局,而結局是這個模型的界線在哪裡最好的證據。缺點也在這裡:全部是自述,沒有出版品佐證。
用途理論
兩個情境壓成一筆,剩下的平均值不對應任何真實時刻
用途理論
同一份資料換主鍵,原本消失的規律就出現了
用途理論
洞見到上市之間,有一道模型不管的閘門
你手上的客戶資料,為什麼對不上真實發生的那一個早上?
場景
2005 年 12 月,《哈佛商業評論》登了一篇文章。文章講一家速食店想把奶昔賣得更好。
有位研究者去現場站著看。他發現四成的奶昔在清晨賣掉,買的人趕時間,買完帶上車。(另一個版本的記載是「早上九點前、獨自前來」。兩個版本不完全一樣。見查證筆記。)
那家店原本的做法,是問「喜歡喝奶昔的人長什麼樣子」。
要看的是情境,不是人
要看的是情境,不是人。
一個四十歲的男性,早上七點開車買奶昔。下午五點帶小孩坐下來又買一杯。這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。第一杯要撐過一段無聊的通勤。要撐到中午不餓,而且只能用一隻手。第二杯是陪小孩。
你的資料庫把這兩筆記在同一個顧客底下。
機制在這裡。而且它比聽起來嚴重。資料是按人整理的:年齡、性別、收入、住哪裡。決定不按人發生,按情境發生。兩個情境掛到同一個 ID 上,系統會把它們平均掉。然後你對著那個平均值做決策。真實的早上裡沒有那個平均值。真實的傍晚裡也沒有。它誰都不是。
克里斯汀生(Clayton Christensen)給了這件事一個說法。顧客不是買產品,而是雇用產品來完成某一件任務。這句話聽起來像文案,底下是資料結構的問題。
順著這個機制,可以推出一件沒有人講過的事。分群切得更細,不會解決問題。 把四十歲男性再切成「四十歲、已婚、有車、住郊區」。切得再細,主鍵還是人。解析度不是瓶頸,主鍵才是。
換個行業,形狀一樣。
招募看的是履歷。一個人一份。可是同一個人,在資源充足和資源不足的環境裡,是兩種員工。你自己的行事曆也一樣。你不是「一個會運動的人」或「一個不運動的人」。你是在某些情境下會去、某些情境下不會去。有些資料以「使用者」當主鍵。決定卻發生在一次一次獨立事件裡。這些資料都有同一個毛病。
三個場景,同一個動作:換主鍵。
但書
這個模型有一個很難修的漏洞。任務是事後認出來的。事後諸葛,怎麼說都通。成功了,你找得到那個任務。失敗了,你說任務找錯了。沒辦法否證。也就沒辦法真的拿去檢驗。
厄爾維克(Anthony Ulwick)的反駁更具體。他說那家店指認出來的根本不是任務。「面對一段又長又無聊的通勤,不是一項要完成的工作或目標。那是情境。」他還加了一句很難反駁的。據他所知,沒有餐廳靠這個洞見,做出過突破性的早餐產品。
這個案例的結局,正好標出了模型的邊界。
照莫伊斯塔(Bob Moesta)的說法,1994 到 1995 年,他就是站在現場的那個人。他們把配方改了,用優格取代冰淇淋。在大約十家店測試,結果很好。然後它沒有上市。加盟主否決了。優格配方要清機器,一次一小時,剛好撞上午餐備料。十五年後,那家連鎖店才推出冰沙(smoothie)。
任務找對了,配方做出來了,測試也通過了。它死在一台機器要洗一小時。
這個模型告訴你該做什麼,不告訴你做不做得出來。把它當成完整的產品方法用,就會在營運那一關被攔下來。而且攔你的人講的每一句都對。
自我運用
要做使用者訪談的話,別問「你想要什麼」。問「你上一次做這件事是什麼時候,那天發生了什麼」。前者要人預測自己,後者只要人回憶。回憶查得到,預測查不到。
查證筆記
引用的是我實際讀的版本,多半是英文原文。每一條後面註明有沒有繁體中文版、在哪裡讀得到。附不上連結的,明講附不上。
這個案例的可信度有一個上限,要先講。 哈佛商學院教學註記 9-611-004 的註二寫著:「本例中的產品與公司已經過偽裝。」所以「奶昔」和「麥當勞」兩個詞都可能是偽裝加上後人加工的結果。麥當勞這個名字不出現在克里斯汀生任何一份原始出版品裡,全部來自二手轉述。本文因此不寫店名。
唯一出版過的數字是 40%。 〈Marketing Malpractice〉,《哈佛商業評論》2005 年 12 月寫「四成的奶昔由清晨趕時間的顧客買走」(可讀全文 PDF);哈佛商學院註記寫「四成的奶昔在早上九點前由獨自前來的顧客買走」。兩個版本不完全一樣。網路上流傳的「銷售成長多少百分比」查無出處。
2011 年的轉述版本見 Carmen Nobel,〈Clay Christensen’s Milkshake Marketing〉,HBS Working Knowledge,2011-02-14。那裡也沒有寫店名,只說「克里斯汀生的一位研究夥伴」。
結局全部出自莫伊斯塔在自家 podcast 的自述,包括年份、優格配方、加盟主否決的理由、十五年後的 smoothie。沒有第二個來源,等級不等於哈佛商學院那份教學註記。我採用它,因為它是唯一講完的版本,而且它對這個模型不利,不是有利。Re-Wired Group 的案例頁也沒有寫店名或年份。
厄爾維克的反駁在這裡。要打折的地方:他自己宣稱是他在 1999 年把這個概念介紹給克里斯汀生的(他的說法),是利害關係人的陳述。
沒有放進正文的一項證據,說明一下為什麼。 King 與 Baatartogtokh,MIT Sloan Management Review 2015 年秋季號 57(1): 77–90 檢驗了克里斯汀生兩本書提出的七十七個案例,訪問七十九位專家,四項要件全中的只有七個,9%。那是對破壞式創新的檢驗,不是對本文這個模型的檢驗,借過來用會是偷渡。同一份刊物後來也登了三位學者的反駁。
基金的數字出自 勒波爾,〈The Disruption Machine〉,《紐約客》2014 年 6 月 23 日:2000 年 3 月 10 日成立,規模三百八十萬美元,不到一年清算,期間那斯達克跌 50%,基金跌 64%。克里斯汀生稱那篇文章為「一樁不誠實的犯罪行為」,出自 Bloomberg Businessweek 2014-06-20 的訪問。
「更快的馬」是偽引言。 最早的直接歸屬追到 2001 年 1 月 18 日《Marketing Week》一封讀者投書為止,福特已過世五十四年。相近的想法 1930 年、1946 年都出現過,都與福特無關。追查過程見 Quote Investigator,另有 HBR 2011 年的說明與 Snopes。
賈伯斯那句是真的,但完整版不是常見的意思。 出自 Business Week 1998 年 5 月 25 日的訪問。同一段回答裡他說蘋果做了大量既有使用者研究,也持續追產業趨勢。1989 年《Inc.》那篇也在線上,他的原話是顧客無法預期技術做得到什麼,比「顧客不知道自己要什麼」窄得多。
盛田昭夫那句「大眾不知道什麼是可能的,我們知道」我沒有核實成功。 通常被繫在《Made in Japan》,我找不到頁碼,也找不到任何一個標出出處的來源。本文不引用。
克里斯汀生生於 1952 年 4 月 6 日,卒於 2020 年 1 月 23 日,哈佛商學院 Kim B. Clark 講座教授。《The Innovator’s Dilemma》1997 年由哈佛商學院出版社出版。繁體中文版《創新的兩難》,商周出版。
《創新的用途理論》有正式繁體中文版,天下雜誌 2017 年 8 月出版,洪慧芳譯。這篇不是在介紹一本沒人讀過的書。注意別跟《競爭大未來》搞混,那是 Hamel 與 Prahalad 的另一本書。
還沒查到的: 任何一篇針對用途理論本身(而非破壞式創新)提出可否證性質疑的學術論文。找了,沒有。本文的可否證性質疑因此是我自己的推論,不是引用,這一點應該講明白。
另外拆出去的一篇。 這個案例被轉述二十年,被刪掉的一直是結局,而結局正好是唯一能拿去用的限制條件。那是另一個模型(transmission-loss),不屬於這一篇。
中文版對照
| 來源 | 繁體中文版 |
|---|---|
| Christensen, Competing Against Luck | 有。《創新的用途理論》,洪慧芳譯,天下雜誌,2017 |
| Christensen, The Innovator’s Dilemma | 有。《創新的兩難》,商周出版 |
| 〈Marketing Malpractice〉(HBR 2005) | 未確認。HBR 繁中版是否收過這篇我沒有查到 |
| Ulwick, Jobs to Be Done: Theory to Practice | 無,簡體也無。本文的反方,讀者查不到原文 |
| Lepore,〈The Disruption Machine〉 | 無授權中文版。《紐約客》沒有中文版。她的書有:《真理的史詩》(馬可孛羅 2020)、《輿情操縱》(行路 2022) |
| King & Baatartogtokh(MIT SMR 2015) | 無。原文可免費線上閱讀 |
| 哈佛商學院教學註記 9-611-004 | 無。英文 PDF 公開 |
| 莫伊斯塔的 podcast | 無 |
一句該講的話:這篇最重要的反方,繁體讀者一個字都讀不到。你只能讀我的轉述,這不是理想的狀態,我把它寫出來,至少你知道要打幾折。